正义网北京7月22日电(见习记者杨景茹)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会上,行政法相关专家学者与律师共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研究”“PPP协议纠纷仲裁救济的困境及其破解”“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难题”四个主题作专题报告,并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法理阐释与模式研究、具体领域的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仅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还要重视并提取纠纷解决的基层治理经验。专家指出,由于目前村民自治的法律供给不足,导致各地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在引入行政争议解决的制度模式时应当考虑地区的差异性,可以考虑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威提出。
在座专家建议,在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时代背景下,应当进一步强化PPP纠纷化解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此外,以实体裁判终结模式与合意终结模式对我国既有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梳理与提炼,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未来需要对实体裁判终结模式中的方式限度、合意终结模式中的合意范围等问题展开持续深入研究。
“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风向标,行政争议解决的质效是司法体制改革与行政审判工作成功与否的试金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王敬波表示,需要凝聚法律共同体的智慧与力量,通过积极推进行政争议溯源治理、优化行政争议解决的格局、优化行政审判工作机制等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提出,学术界要关注和发现中国真问题,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要关注丰富的实务矿床,提炼回应现实需要的实务理论来指导实践,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