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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债台高筑 冒用房东身份申请贷款并转移资金被判盗窃罪

租户债台高筑房东遭遇“杀熟”

冒用房东身份申请贷款并转移资金,男子被判盗窃罪

一男子因做生意失败债台高筑,便利用支付加盟费的时机,提出以绑定微信“亲属卡”的方式支付加盟费,拿到他人手机后偷偷申请线上贷款,再将款项转移使用。近日,由山东省禹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使用他人手机、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线上贷款申请并转移钱款的盗窃案一审宣判,该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老王(化名)和妻子常年在禹城市经营黑茶生意,一天,一条短信打破了他们的平静生活。“您尾号****的银行卡支出5712元。”老王感到很纳闷:自己明明没有使用银行卡,为什么会提示有钱款支出?于是,他来到附近的银行网点了解情况。

“系统显示,您的银行卡支出5712元,用于自动归还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向老王解释。这让老王更加疑惑了,因为自己压根没有办理过贷款。

“银行卡有没有丢失或者借出,手机是否丢失或者借出……”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示下,老王猛然回忆起:就在上个月,因为需要绑定微信“亲属卡”,自己年龄大了不会操作,便将手机直接给了承租户张某,其间,张某还拿着手机让自己刷脸。

原来,自2019年9月起,张某一直租住着老王夫妻俩在禹城某小区的房子,彼此之间相互熟悉,但了解并不深入。

张某一直靠打工维持生计,为了能够多赚些钱,便高息借钱凑本金做生意。然而因经营不善,生意以失败告终,张某不仅把借来的钱全都赔了,还欠下不少外债。

为了按时归还欠款,张某开始用自己、亲属等周围一切能够借用的他人身份进行贷款,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归还前期欠款。但尽管如此,高额的欠款加上利息,还是完全超出了张某的还款能力。接踵而至的还款提醒,让张某深感压力巨大。

由于不知晓张某的情况,2021年10月,老王邀请张某加盟黑茶生意,加盟费为2.8万元。此时,债台高筑的张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假装表示同意加盟黑茶生意,提出通过给老王夫妻俩微信绑定“亲属卡”的方式支付加盟费。彼时,老王夫妻俩对“亲属卡”并不了解,但在张某的一番劝说下放下戒备,以为绑定“亲属卡”后是自己的消费从张某的银行卡付款,便同意了。

张某拿到老王夫妻俩的手机后,并没有绑定“亲属卡”,而是进行线上贷款申请,并在需要本人确认、刷脸的环节,谎称是绑定“亲属卡”的需要,拿着手机对老王夫妻二人进行了刷脸操作。贷款发放到老王二人的账户后,张某便通过事先掌握的支付密码将资金全部转至自己的账户,同时将贷款信息、转账通知等内容删除。

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12月22日,张某在老王夫妻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上述手段冒用二人身份,共计贷款14.9万元,并将其中的13.7万元转至自己的账户使用,仅留1.2万元在老王的账户上,令老王误以为自己收到了部分加盟费。

“我真是走投无路了,才用你的手机贷款,我一定会按时还款。”在老王的追问下,张某交代了事情缘由,老王夫妻俩决定报警。

今年3月,禹城市公安局以张某涉嫌盗窃罪将该案移送禹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禹城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禹城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价值13.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于近日作出如上判决。

[版面编辑:石佳张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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