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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刑事综合治理 形成多元治理格局

在近日召开的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治发展高端论坛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

推进刑事综合治理形成多元治理格局

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治发展高端论坛会场。

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治发展高端论坛会场。

2023年4月22日,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共同承办的“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刑事诉讼法治发展”高端论坛在湖北武汉顺利举行。来自全国各高校、科研机构与司法机关的专家学者共300余人围绕“国家和社会治理与刑事诉讼法治的基本问题”“刑事治理体制机制及专门机关和组织的作用”“新时代中国刑事治理的主要领域”等主题展开深入研讨。

论坛开幕式上,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指出,刑事诉讼法治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在深化犯罪治理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论坛,众专家学者齐聚湖北,共同研究探讨,必将有力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入发展。全省政法机关要以论坛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湖北法学理论研究和执法司法实践,为湖北加快建设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在致辞中表示,此次高端论坛会聚众多理论界翘楚名家和实务界精英人士,共话刑事诉讼法治发展,共谋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良策,共答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时代考卷。盼望与各位专家学者深化合作,互学互鉴、共同繁荣和发展检察理论和刑事诉讼法治研究。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在致辞中表示,要深刻认识刑事诉讼法治的治理作用,立足治理抓治罪,结合治罪抓治理。推进刑事综合治理,形成多元治理格局。运用刑事多学科融合发展方法,促进各刑事学科协同研究犯罪治理问题,多学科会诊犯罪问题,制定并实施综合有效的犯罪治理方案。

国家和社会治理与刑事诉讼法治的基本问题

拓展刑事诉讼法治的治理功能

论坛以主题报告和平行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国刑事治理现代化进行了深刻阐述和系统总结。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指出,刑事法治要注重刑事多学科融合发展,刑事法治研究要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原理、机理研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强调,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刑事程序法治建设应当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刑事程序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推动刑事诉讼法典实质落地,打造更高水平的刑事程序法治文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认为,推进刑事治理发展要坚持刑事审判的政治职能、法律职能、社会职能,转变重刑主义思想、树立程序正义观念、加强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意识。要总结刑事司法改革的成效和经验,理性定位刑事审判职能,科学规划实现路径。王守安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要立足司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改革创新,进一步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势活力,加快推进刑事检察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以刑事检察现代化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叶青指出,刑事诉讼法治由刑事诉讼法治体系和刑事诉讼法治能力两部分组成,推进刑事诉讼立法、刑事司法体制、刑事司法活动、刑事诉讼理论研究现代化,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协同理念,践行实践性原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徐汉明指出,中国式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蕴含着刑事诉讼理念转变,将中国式刑事程序法治治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在以程序法治开拓的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以尊重刑事程序治理、刑事实体治理与严格公正司法契合之效度,彰显刑事法治治理体系之独特功效。

刑事治理体制机制及专门机关和组织的作用

推动形成刑事诉讼多元治理格局

平行研讨会上,30余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围绕刑事治理的具体问题展开交流探讨。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郭烁从党的领导下刑事治理基本观念与政策演进、刑事治理体制架构、刑事治理多元机制建构等方面论述了党如何为刑事治理发展变革指引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并回答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我国刑事治理体制和机制应如何调整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认为,刑事执行主体的刑事治理作用发挥有赖于不同主体依法规范履职,并且能克服理念、体制、机制层面的各种问题。统一刑事执行体制,出台统一的刑罚执行法符合刑事一体化发展和刑事执行专业化发展的趋势,也符合刑事执行经济效率要求,是刑事执行领域实现刑事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路径。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指出,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对于刑事治理发展、刑事诉讼法治完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协助办案机关办理案件,确保刑事诉讼程序正当性、公正性等具有重大意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林喜芬认为,多元主体参与刑事治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是刑事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顺应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应然之举,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多元主体参与刑事治理需要从理念价值、程序设计以及制度落实等层面探讨可能面临的困境,并就调适方案加以研究分析。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熊秋红在点评中指出,几位发言人发表了不少真知灼见,但相关概念需进一步厘清,其所涉内容需进一步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陈实认为,推进刑事治理要遵循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和规律,创新治理方法,提高治理水平,体现司法职能主动性、司法参与源头性、司法效能本质性。

新时代中国刑事治理的主要领域

促进特定领域犯罪治理走向深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提出了数据刑事合规相对性实践定律,并讨论了“远离数据处理的法律红线”“警惕数据处理的法律黄线”以及“畅行于数据处理的法律绿区”等具体实现方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指出,轻罪治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刑事法治建设方面的必然要求,并就轻罪治理体系背景、内容等进行阐述,提出进一步完善轻罪治理体系的方向和具体措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认为,要用一体化的视角辩证看待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他结合民营企业在融资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刑事法律风险点,讨论如何在其中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指出,我国“无讼”“政简讼清”等古代司法文化、理念对诉源治理具有启示作用,应将其同现代法治原则相结合,建立诉源治理的国家事业一体观,并认真剖析和把握当代社会各种矛盾纠纷的根源,对症下药以取得实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指出,网络虚拟社会的出现改变了群体性事件的出现场景,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严峻挑战。他分析了网络群体事件的基本类型,并归纳其特点与危害,提出了应对虚拟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模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风针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相关问题,提出了“请求国已作出没收裁决情况下的协助没收”“请求国尚未作出没收裁决情况下的协助没收”“法院以外其他主管机关采用的简易没收程序”以及“对未发生所有权转移之财物的直接追回和返还”等优化路径,并就相关程序规定具体化发表了意见。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姚建龙认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当务之急是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法,发挥检察权能作用,建立健全少年司法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王顺安从犯罪学角度分析了有组织犯罪及黑恶势力犯罪的产生原因,并从社会公平、司法公正等角度讨论了解决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的可能路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浩以新中国政治制度史、社会发展史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为依据,将新中国反腐败的历史划分为五个时间阶段,并提出新时代中国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作为评议人总结了各位发言人所谈的刑事治理问题之面向,并阐述了犯罪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童德华肯定了各位发言人的观点,并就少年司法、轻罪治理、诉源治理、网络犯罪、积案化解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确保刑事治理立足“国之大者”

结合实践优化刑事治理

本单元的平行研讨由征文作者进行研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书铭认为,检察机关能够发挥诉讼制约、诉讼监督、促进治理等作用,要促进刑事治理从“治罪”向“治罪与治理并重”转变,推进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机制、科技手段、队伍建设现代化。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麒认为,目前我国刑事程序是主要针对传统犯罪而制定,对于具有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切割、行为纵向碎片化、行为横向网络化特征的网络犯罪适配度较低,存在一定程序运转困境。改革网络犯罪治理刑事程序要提高治理效率,保护当事人基本权益,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张可对各位发言人的观点表示认同。张可还就轻罪治理问题发表了看法,他表示应从实体法处置上做更多的立法努力,强化和丰富程序出罪。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征远从实务角度对犯罪治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治治理还应当注重被害人权利保护。

闭幕式上,敬大力会长作总结讲话。他认为,会议经过讨论达成最主要的共识就是更进一步认识到刑事诉讼法治本身的治理作用,突出“治理”关键词,把治理同刑事诉讼法治联系起来,进一步明确基于治理做好刑事诉讼制度建设、刑事政策把握和运用以及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在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学术研究要密切关注“国之大者”,按照中央要求和国家治理政策需求,遵守法学研究学术规律,依照刑事诉讼法律基本原则,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深入发展。研究会下一步将在本次论坛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刑事治理继续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刑事法律政策研究,系统总结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鲜活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治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对策建议,形成体系化研究成果。

据悉,本次论坛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后期将在论坛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会议综述和成果要报,提交有关决策部门和实务部门参阅,并结集出版。

(作者分别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版面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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