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海市委统一部署,截至4月20日,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派出的4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各巡察组将对北海市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市直国有平台企业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市委巡察组将坚定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战略落实落地作为主题主线和重中之重,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北海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扎实有效开展政治监督,全力推动品质北海、魅力北海建设。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北海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北海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