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出台《派驻监督与职能监管联动协同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督与职能监管的关联互动、协作配合。
《办法》明确组织人事、综合执法、财务、审计、信访以及业务处室等职能监管主体,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形成同题共答合力。在纪检监察组和职能监管主体全面履行自身法定职责基础上,开展联动协同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注重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打破信息和成果壁垒,围绕大局、聚焦重点,以派驻监督与职能监管高质效衔接配合,服务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事业发展。
座谈交流、专题会商、情况通报、问题移送、互学互促、力量支撑、联合调研、联动检查、协助督促、提请介入、同步施治、平台互通、结果运用……《办法》围绕建立健全信息沟通、问题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对联动协同的16种方式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合力常在、问题常纠、效果常显。
“《办法》的形成基于我们持续不断的探索实践。”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落实,我们与驻在部门职能处室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去年以来,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业务人员联合编队,全面督查58个重点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当面向县区分管领导和农业农村部门反馈,持续督促整改。针对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日常调度发现问题,会同驻在部门主管处室,约谈11个进展缓慢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传导责任压力,督促整改提升。(供稿王炜编辑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