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近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在其官网上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通知》,深圳不再开展“重疾险”,将于上半年推出其升级版——“深圳惠民保”,每人每年保障额度最高390万元,进一步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什么是“深圳惠民保”,与“重疾险”有何区别?
《通知》起草说明介绍,我市2015年起推出与基本医疗保障相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自愿参加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险”)。“重疾险”实施以来,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目前参保人数达到832万人,但也出现一些新的情况:一是保障范围存在局限性,未充分覆盖医保目录外高额自费医疗费用;二是与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的有关要求不完全一致。
深圳组织商业保险机构推出“重疾险”的升级版“深圳惠民保”。“深圳惠民保”是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已纳入2023年我市民生实事项目,将于2023年上半年推出,目前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招标已确定“深圳惠民保”的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深圳惠民保”产品重点突出对医保目录外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同时将高价自费罕见病特效药品、“港澳药械通”的部分药械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总体上处于国内前列。
“深圳惠民保”将如何购买?
《通知》起草说明表示,明确按照自愿原则,允许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直系亲属购买“深圳惠民保”;与原“重疾险”相比,个人账户支付“深圳惠民保”保费不设置使用门槛,同时可为直系亲属购买,充分满足群众医疗保障需求。此外,参照“重疾险”的做法,鼓励用人单位为其基本医保参保员工统一购买“深圳惠民保”,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
《通知》延续原“重疾险”的做法,对特殊群体实行资助购买“深圳惠民保”,原负责部门、保费支出渠道不变。
“深圳惠民保”推出后,“重疾险”则不再开展。对于原“重疾险”尚未结束的责任,则明确由原承保机构继续按合同履行,不会影响投保人原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