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踔厉奋发、笃行实干,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和期盼。”近日,玉林市容县纪委监委为该县中医院的工作人员李某海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当面澄清和书面澄清,李某某难掩内心激动。
此前,容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李某某违规插手医院项目工程,未经集体决策,擅自更改项目地址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受理举报后,迅速组成核查组开展调查。经查,反映李某海有关问题失实,系举报人希望通过举报李某某达到医院不变更项目地址的目的。因此,核查组对举报人为达个人目的进行举报的行为作出了严肃批评。
这是玉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真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一个具体实践。玉林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聚焦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精准发力,加大澄清正名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玉林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综合评估核查,认真区分正常检举控告和诬告错告行为,确保落实澄清适用情形把握到位、工作程序审批到位、工作方式运用到位。
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是有为干部的“强心剂”,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则是诬告陷害行为的“紧箍咒”。去年,玉林市纪委监委在全区率先出台并试行《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审慎从严、不枉不纵,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诬告陷害行为认定、调查程序、责任追究以及保障机制作出明确要求,大大震慑了欲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意图,刹住了捏造事实、虚构情节、伪造材料等恶意检举控告的歪风邪气。
“我们将常态化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保持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力度不减,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这套‘组合拳’,让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蔚然成风。”玉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2022年以来,全市共为45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切实为党员干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增添了底气和保障。(玉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