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纪委监委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创新“一库一单、逐库清查”模式,统筹“室组地巡”监督力量,立案查处涉粮腐败、作风、责任问题1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
钦州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深挖彻查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围绕全市每一个基层粮所(库)仓容、总库存、粮权、资金使用等基本情况,聚焦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易发问题的突出表现形式,开列监督检查清单,明确监督重点和具体任务,形成一库一清单。
对照监督检查清单,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将粮食收购计划安排表、售粮计划单、购销过磅单、收购结算单等进行“单单比对”,同步采取核验账库、走访农户和粮食经纪人等方式,对基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储销情况进行逐库逐年清查。
“粮食收购结算单上,农户售粮数量基本以千公斤整数出现,这不符合常规。”“同一辆运输车在同一天为十几户农户运送售粮……”在专项整治中,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发现诸多问题线索。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巡”联动监督机制,统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案管室、监督检查室和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共梳理起底涉及粮食系统问题线索38条。同时,加强与巡察机构沟通对接,相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问题线索情况。其中,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36个,移交问题线索39条。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组织相关县(区)纪委监委精干力量集中攻坚,对重点问题线索联动查办,对典型案件重点突破,严肃查处了钦北区平吉中心粮所原所长李来、灵山县石塘粮所原主任李明轩等人虚开粮食结算凭证、虚增粮食重量、违规出售轮换储备粮、滥用职权等问题。
“我们通过开列监督清单,对全市所有粮库进行全覆盖、精准化排查,发现涉粮问题线索112件,推动各部门系统自查发现的99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32项,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