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的全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被丈夫家暴流产,后遭报复致颈部受伤。全某某发布的视频显示:其脖子上缝针后留下一条长长的伤疤,并插着一条伤口引流管。视频发出后,引发诸多关注。
2月16日,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月7日17时46分,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女儿在某小区附近与女婿发生冲突导致女儿颈部受伤。接到报警后,永定公安分局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伤者无生命危险,同时迅速组织警力全力开展调查取证和追逃抓捕工作。
经查,2023年2月7日17时许,嫌疑人李某某(男,30岁)与妻子全某某(女,32岁)因家庭纠纷引发冲突,使用水果刀致全某某颈部受伤,李某某拨打120后逃离现场。当日21时许,嫌疑人李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月8日下午,李某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目前,经司法鉴定全某某为轻伤,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将严格依法处置,坚决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2月16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2023年2月7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0岁)与妻子全某某(女,32岁)因家庭纠纷引发冲突,在永定区某小区使用水果刀致全某某颈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2月16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月16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发布信息:针对此案,永定区人民法院发出当地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全某某与被申请人李某某人身保护令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15日立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
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殴打、威胁申请人全某某及申请人全某某的亲属;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骚扰、跟踪申请人全某某及申请人全某某的亲属;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进入申请人全某某的就业单位以及家中。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永定区人民法院法官解释:《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法院正式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总台记者王延均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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