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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守护困难群众“保命钱”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这是老何的‘保命钱’,我一定妥善保管。”近日,在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纪检干部,二郎村村干部、村民代表的见证下,1组村民小组长与老何的近亲属签订救助补助资金委托支取管理协议,明确由村民小组长落实登记、备案、记账、公开等监管措施,解决了患有精神残疾的独居老人老何的救助资金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

此前,璧山区纪委监委发现并查处了一起三合镇干部挪用代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社会救助金的案件。为找准个案背后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抽取5个镇街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清理特困、低保、残疾人等群众私人财物代管情况,详细统计代管原因、使用程序等,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552人的财物被代管,相关的代管制度、程序、监督缺失,存在救助补助资金被截留挪用、占用套取等风险隐患。

针对调研发现的代管制度缺失、监管缺位、基础情况摸排不到位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向案发地区发出监察建议书,并向区民政局书面提出3条工作建议,督促其全面开展救助补助资金代管情况自查自纠、整改治理。

为提升整改质效,该区纪委监委紧盯识别认定、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工作作风等4方面18项内容,“室组地”协同联动,运用实地走访、电话抽查、资料查阅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推动区民政局专题研究制定救助补助资金代为支取管理相关制度,分级分类明确代管资金委托方式、代管人身份和职责、资金支取使用办法、监管措施等。

截至目前,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检查1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9个,督促民政系统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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