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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把牢审理关口 提升案件质量

“这个案件的证据链还不够完整,请补充完善。”“经集体讨论,我们认为被审查人未涉及串供等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不宜定性为违反政治纪律。”……

近日,白银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某纪检监察组移送的一起案件时,发现该案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退回补证。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为此,市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坚持把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深化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的落脚点,聚焦案件审理工作重点环节,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坚决守住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最后一道关口。

2022年,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对移送审理的案件提出补证意见500余条,依纪依法对部分违纪事实作出调整或不予认定,提出的“起诉意见”均被检察机关采信,无一起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调查。

“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我们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是什么问题就认定什么问题,是多大问题就认定多大问题,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不强拉硬拽、不拔高凑数、不牵强附会,坚决对案件质量瑕疵说不,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绍奎说。

在严格把关的同时,市纪委监委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听取法院、检察院以及案件承办部室组等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通过日常沟通、咨询论证、疑难案件会商、征求意见、工作提醒、提前介入等方式,推动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形成各环节、全链条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的合力。

2022年,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4次,提出意见100余条;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沟通会商20余次;组织检察院、法院召开案件论证会1次。

“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加强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高质量的案件审理工作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马志平表示。(供稿仇建萍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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