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在与新冠病毒的较量中,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经受住了多轮疫情的冲击。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是正确的、科学的、有效的。
今年1月8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式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防控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首先是思维的转变。从“消灭或者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防控措施向“防止重症,降低病亡率,保障人民健康和正常工作、生活”转变,千方百计降低疫情防控带来的次生影响,充分体现新形势下防控措施的精准性、科学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其次是监测预警的加强。当下,应提升医院发热门诊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测预警能力,发挥“前哨”作用,动态分析病毒变异情况,科学研判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和免疫系统逃逸力,进一步完善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监测,控制机构内疫情传播。再次是组织韧性的增强。无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是医疗机构都应该运用组织韧性来降低脆弱性,从“准备阶段、响应阶段、恢复提升”三个阶段,“卫生应急人员、卫生应急设施、卫生应急管理和卫生应急保障”四个要素,全面提升各级各类组织韧性。
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平稳转段”,补齐应急短板,这是对公共卫生提出的新要求。具体来说:
一是继续高度重视系统性整合,强化协同治理。深化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形成横向和纵向层面的协同治理,明确分区域、分级别的责权利;提升发热门诊和基层处置能力,以基层组织为“前哨”,构建群防群控体系,建立多点触发动态监测预警体系。
二是持续提升应急医疗服务和保障处置能力。进一步搭建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人才结构,以学科为基础,培养整合型通科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分工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和同发展;依托高校和CDC平台,加快综合性医疗机构感染病区专业设施与能力建设,构建区域内重大突发事件救治体系。
三是强力推动和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药物、疫苗研发体系,加强资金投入、物资储备等方面保障,加快布局应急储备库,实行储备量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因时因地因事调整医保目录和支付方式等;完善法律方面应急响应的具体适用情形,以及个人和公共部门的补偿规定等。
疫情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每一环都很重要。回归正常生活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只有完整、全面、准确地把握和执行防控措施,才能主动识变应变,迎接即将到来的曙光。
(作者:管仲军、王宇,分别系首都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基地研究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党委书记,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