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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募捐”赔偿款,永久禁言、限制提现!

近日,刘鑫在社交平台上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引发关注。1月4日,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回应称,已第一时间关闭其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提现,对账号予以永久禁言。

刘鑫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吗?如果无力支付赔偿款,刘鑫需承担怎样的后果?

微博:对账号予以永久禁言

1月4日,@微博管理员发文:近日,关于用户@L-N-X-wisteria“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一事备受关注,微博接到大量用户投诉。站方对此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和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此前用户@刘鑫6_6因存在通过私信、点赞等形式消费并攻击被害人家属的行为,站方已依据《微博投诉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对账号@刘鑫6_6予以关闭。因用户@L-N-X-wisteria为@刘鑫6_6转世账号,站方即日起对@L-N-X-wisteria予以永久禁言的处置,同时也欢迎广大用户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2.就网传“发起网络募捐”一事,站方在发现对用户@L-N-X-wisteria的相关打赏行为后,已第一时间主动关闭用户@L-N-X-wisteria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及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的描述,募捐的主体应为慈善组织,在微博平台的打赏行为不属于募捐的范畴。

站方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严格依照《微博社区公约》等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置。如发现相关违规内容,用户可通过前台举报投诉入口和@微博管理员的方式进行举报,站方将及时予以处置。

刘鑫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吗?

针对刘鑫发起网络募捐一事,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

对于刘鑫发起网络募捐是否违规一事,张律师表示,自己也一直在关注这个案件,“对于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刘鑫居然想通过网络募捐的方式来完成,这应该是第一例。我以前没见过类似的案例,这也违反了《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一般性规定。”

对于有网友指出,刘鑫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的提法,新京报采访了法学博士、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艾行利。

艾行利表示,虽然从道德上大部分人很难接受,但这种小额的个人求助募捐,目前还是法律的灰色地带,构不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犯罪需要符合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大特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要求数额较大。刘鑫募集的2万余元难以造成金融秩序的严重破坏,很难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公众可以加强监督,受捐者如果没有按照声称的用途去使用捐款,民事上可能属于欺诈,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院可以执行刘鑫父母的资产吗?

有网友指出,刘鑫家的房子值钱,可以卖了用以赔偿。刘鑫在发布的微博文章中表示,不能让父母老了居无定所。

如果刘鑫没有能力偿还,法院可以执行其父母资产吗?艾行利表示,刘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若刘鑫无力赔偿,法院不能直接执行其父母的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刘鑫为了逃避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给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执行相关财产的。”

根据刘鑫透露的境况,部分网友担心近70万的赔偿款最终“不了了之”。艾行利表示,如果刘鑫无力执行判决,法院查实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先中止执行,待未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恢复执行。

但是,如果刘鑫故意隐瞒财产抗拒执行,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微博管理员、新京报、红星新闻、上游新闻、北京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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