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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凤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北海市委批准,北海市纪委监委对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凤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唐凤珍丧失理想信念,罔顾党纪国法,毫无底线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隐瞒不报持有个人普通护照和投资股票情况;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营利活动;怠于履行职责,造成国有土地资源长期闲置浪费;贪欲膨胀,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在土地领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弃守职责使命,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资金遭受重大损失。

唐凤珍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凤珍开除党籍处分;由北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北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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