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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二十大我们在行动|监督“探照灯”照亮乡村振兴路

“现在我们寨子主要问题是亮化照明不足,晚上群众行走不便。”近日,百色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到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水洞村检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岩湾屯小组长反映。

闻言,我们很是惊讶,因为在走访该村各屯时,相继有屯小组长反映同样的情况。难道亮化工程存在厚此薄彼的问题?

带着疑问,我们兵分两路,一方面向新州镇政府反馈问题,另一方面对接该县乡村振兴局了解水洞村路灯设计情况。

“今年8月,我们已在水洞村隆内屯等9个屯安装公共基础照明太阳能路灯共320盏。”新州镇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水洞村各屯已全部安装路灯,并且全部通过验收。

为何安装好路灯,村寨里却没有看到路灯的身影?我们对比该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设计图,发现通往各屯的道路路灯过密,如某屯主路原本设计安装16盏路灯,但实际却安装了48盏,出现大路路灯过密,屯内却寥寥无几的现象。

“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你们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设计的位置安装灯杆,把设计安装在屯内的路灯自行调到主路来安装。”摸清来龙去脉之后,我们约谈新州镇人政府相关负责人,并要求该县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该镇开展全面排查,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我们督促该县纪委监委对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对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监督。目前该镇已全部移除不按图纸施工的路灯59盏,并按图纸分别移装到水洞村的9个屯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百色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问题,下沉一线、“贴身”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环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基层提升治理效能,严防财政衔接资金浪费等问题,以铁纪护航乡村振兴。

据悉,为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以来,百色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五项行动”,创新开展“四联五同”活动和“督责兴边”行动,有力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乡村振兴领域立案1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百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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