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对来自境外国家(地区)的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隔离的,实施集中隔离。
二、优化调整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方式。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第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转运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隔离的,实施集中隔离。
三、优化调整来(返)川人员防控措施。取消来(返)川人员报备要求,来(返)川人员不再实施“入川即检”。未完成“入川即检”相应频次的,不再对其“天府健康通”健康码赋黄码。来(返)川不满5天者,其“天府健康通”界面不再显示“入川未满5天”的标记提示。
四、优化调整赋码规则。取消“天府健康通”健康码黄码规则,仅对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近8天内来自境外国家(地区)的人员赋红码,并调整相应变码规则。感染者变码规则为“出院后转绿码或社区收集逐级上报转绿码”,密接变码规则为“5天后转绿码或排除风险后转绿码”,近8天内来自境外国家(地区)的人员变码规则为“目的地为省内人员入境8天后转绿码;目的地为省外人员入境5天后确定离川当日转绿码”。
五、优化调整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外来人员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住院部、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要坚持严格执行“戴口罩”的规定,坚持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其他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戴口罩”的规定,但不再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不再扫场所码。有疫情的学校要以最小生活单元精准划定风险区域,最大程度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线下教学、生活等秩序。
六、优化常态化核酸监测工作。各地不得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要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除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正在启用的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落实相应核酸检测频次外(监测方案另行制定),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
来源:健康四川官微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