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的征地补偿款还能拿回来,简直不敢相信是真的。”清晨,在港南区木梓镇纪委办公室,该镇官联村21队生产队韦队长握着木梓镇纪委书记王伟的手激动地说。
不久前,木梓镇纪委干部在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时,收到村民举报,官联村21队有一笔征地补偿款很多年也没发到村民手中,有可能是被人贪污了。镇纪委干部立即前往该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了解当年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情况。因时间久远,该镇纪委干部仅找到了当年征地时地理位置分布、面积测量等图表资料,其余难有所获。
为彻底弄清补偿款去向,镇纪委督促该镇官联村干部重新盘清当年征地补偿涉及的户数、补偿金额等相关资料。同时,通过走访群众、调取资料、谈话了解等,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快,该镇纪委便掌握了官联村21队原生产队长韦某某涉嫌违纪问题,按程序报批后,对其立案调查。
原来,2013-2014年期间,贵合高速路(港南区段)征用木梓镇官联村21队集体土地共计15.255亩,根据当时征地标准以及青苗补偿款标准,该村21队应获得集体征地补偿款589180元。韦某某利用当时担任木梓镇官联村21队生产队长的职务便利,未经生产队集体理财小组同意,中饱私囊,截留3238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我一直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在村里工作很辛苦,拿点也是正常的。如今事发,我感到很后悔。”韦某某惭愧地低下头。
经镇纪委督促,韦某某于2022年10月将剩余集体征地款全部归还,九年前的征地补偿款终于“落地”。由于韦某某在组织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如实交代组织已掌握的其主要违法事实,认错态度较好,具有可以从轻处分的情节,镇纪委给予韦某某政务警告处分。(港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