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移交的关于蓝某的问题线索已经立案。根据办案的同志反映,我们怀疑该局张某也存在违纪问题,建议巡察组从几个方面进一步了解……”近日,来宾市委第三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在参加本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时,对案件查办工作提出建议。
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度不高、可查性不强,巡察成效不理想。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来宾市积极探索“巡纪”监督贯通融合新路径,推行由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主任担任市委巡察组“不驻组”的副组长,全过程参与巡察工作,不仅提高了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还使巡察成果运用更加充分,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巡察前,“不驻组”副组长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责任落实、巡察整改、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资料,当面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关注重点,通过“把脉会诊”,助力巡察组有备而行,直击目标。
巡察时,将以往巡察组撤点后再研判问题线索改为巡中“即发现即研判”。“不驻组”副组长定期与组长研判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巡察组指明深挖线索的方向。对事实清楚、可查性强的线索“即发现即移交即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和新发现的关联问题反馈给巡察组,巡察组再研究、再深挖,形成问题线索发现、处置工作闭环。
巡察后,“不驻组”副组长充分发挥参与巡察、对被巡察党组织“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科学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建章立制,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增强,对整改成效的把关更加精准,有效促进整改落实、落地、落细。
“‘不驻组’副组长参与了巡前情况通报、巡中会商研判、巡后共督整改,对被巡察单位的情况掌握更加全面,助力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精准性和可查性有效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效果更加显著,达到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来宾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本届来宾市委已巡察20家单位,发现问题779个,整改完成率为90%;向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87条,转立案13件,留置6人,组织调整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人,批评教育8人,谈话提醒3人,有力推动了一批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查处。(来宾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