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组织开展处分决定执行“回头看”专项督查时,发现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孔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但其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还被评为合格,工资级别也照样晋升,存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随即约谈提醒该单位负责人,要求其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给予纠正。目前,该单位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孔某某年度考核结果纠正为基本合格,违规发放的工资7287.2元也已追缴。
今年8月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为指导,以“一查、一会、一单、一提示”为抓手,组织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召开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约谈会,针对督查发现的违规晋升工薪级别、处分决定宣布不规范等问题,面对面约谈相关单位、人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处分决定执行中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不清的问题,对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或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进行梳理,形成《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清单》,以“一纸清单”指导各部门(单位)跟踪落实执行处分决定。从立案审查调查期间年度考核、企业人员受处分后的年度考核和工资待遇处理等六大方面逐项列出工作提示,以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此次督查中发现,市级派驻机构办结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存在工资待遇调整、立案审查调查期间年度考核违规等27个问题,在采取“一查、一会、一单、一提示”措施后,整改完成25个,整改率达92.5%。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共计排查1000余名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发现并反馈问题217个,整改问题215个,追回违规发放工资、奖金16万余元。(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