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于鲁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0月30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主任于鲁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鲁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于鲁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鲁明利用担任政协北京市大兴区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大兴区卫生局局长,大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31省区市新增本土“353+1566” 全球连线|电商助农推动嫩江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