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制定的《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并施行,施行期5年。根据《办法》,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概念验证中心的认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中小试基地的认定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的评估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最多可以申请获得一次认定资助。同一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最多可以申请获得两次评估资助。
记者了解到,《办法》所称的概念验证中心,是指依托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聚集成果、人才、资本和市场等转化要素,营造概念验证生态系统,加速挖掘和释放基础研究成果价值的新型载体。《办法》所称的中小试基地,是指依托具有行业优势和公共服务功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围绕行业内企业产品开发工艺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验证需求,提供科研成果的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试生产等中小试服务的开放型载体。
目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存在风险高、周期长、熟化慢、成本高等痛点问题,而且科技成果转化各个环节衔接容易脱节,转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制定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相关政策有助于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弥补基础研究成果和产业技术产品之间的“断裂带”,畅通科技成果从基础研究成果向概念产品验证试制和中试成熟产品放大生产的价值实现,是优化完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和构建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的必然要求。
据悉,此次深圳出台的《办法》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科技成果源头策源地全覆盖。《办法》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科技成果源头策源地进行全覆盖支持,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成果转化意愿。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无缝对接。《办法》特别要求建立概念验证和中小试项目库,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资金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础研究项目优先进入概念验证项目库,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财政资金立项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技术攻关项目优先进入中小试项目库。
三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长期稳定支持。《办法》对相关依托单位采取“建设在先、认定在后、自主管理”,“择优支持、稳定支持,定期评估”的支持模式,每两年为一个周期长期稳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四是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性培育。《办法》突出服务“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功能,强调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提供行业公共服务,实现项目、资金、人才和空间全要素聚集,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