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宋顺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宋顺勇利用担任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口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查办、项目推进、职务晋升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300余万元;被告人宋顺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宋顺勇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顺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宋顺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对部分指控持异议。被告人宋顺勇的亲属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