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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厅“内鬼”拿客户个人信息换佣金,获刑并被判赔偿

正义网赣州9月22日电(通讯员张露露)在高额佣金的诱惑下,某些通信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提供给他人注册各类App账号。近日,经江西省定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7万元,民事侵权赔偿款人民币76942元,并在省级媒体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所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019年8月,被告人李某入职定南县某通信公司担任营业人员,主要负责帮助客户办理手机套餐业务和新办、补办电话卡。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8日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客户许可的情况下,违规收集不同客户实名认证的需注销的电话卡出售给上家注册各类网络平台账号。李某分别将客户的手机卡号码和验证码发给群聊中的“上家”,待对方注册成功后收取每个账号5元至50元不等的佣金。据悉,李某收到“上家”转入的非法获利共计76942元。

定南县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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