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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制定清廉单元创建标准 提升清廉建设实效

近日,《怀化市“清廉单元”创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标准》由怀化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分类别、分步骤、分系统为推进“清廉单元”创建进一步明确了标准,掀起了新一轮的创建浪潮。

“清廉单元”创建是“清廉怀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今年以来,怀化市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怀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清廉怀化建设工作专班,明确“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乡村(居)”“清廉园区”“清廉家庭”7个相辅相成的建设单元,同步出台7个清廉单元建设子方案与评审细则,全面搭建起“清廉怀化”建设的“四梁八柱”。

《标准》在《关于推进清廉怀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提炼,在前期创建的经验上进行总结,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要、“深”字为先,设计出“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园区”“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乡镇(街道)”“清廉村(社区)”8个板块的建设标准,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做精“清廉怀化”建设的“内部装修”。

在“清廉机关”创建标准上,围绕“党风清朗、政风清廉、作风清正、家风清廉”四个方面,对党组(党委)的责任、制度机制的管理运用、机关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等作出了明确;在“清廉学校”创建标准上,对校园霸凌事件、“双减”等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作出要求;在“清廉企业”建设上,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清廉国企”“清廉民企”列出不同的创建标准;在“清廉乡镇(街道)”创建标准上,提出“管党治党责任实、干部廉洁自律强、公权监督制约严”等9项工作18条内容,为基层明确目标和举措。

怀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的印发,有助于进一步引领提升“清廉怀化”建设实效,实现清廉怀化建设全域推进、全面并进、全线共进,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成为怀化的风尚和名片。(怀化市纪委监委汤惠芳刘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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