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反中乱港分子戴耀庭、黄之锋等29名被告,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交付香港高等法院判刑。(总台记者朱丹魏可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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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新闻网7月29日报道,乱港分子、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目前在香港赤柱监狱还押候审,28日,喜欢卖惨的他通过社交平台运营者晒出还押期间的伙食,称自己在吃了15个月“淡而无味”的监狱“公家饭”后,吃上了“私饭”,并暗示都是其“手足”掏腰包。
从其晒出的菜单可见,黄之锋的三餐菜品丰富,一个月餐费约9000港元(约合7733元人民币)。这番“吃好喝好”的作派引发香港网民嘲讽,感慨其所谓的“手足”真容易被骗,黄之锋吃的比给他捐钱的人还好。
黄之锋此前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去年5月初判囚10个月,经上诉后改判8个月。今年3月初,黄之锋完成此前所有刑期,但因参与非法“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3月转到赤柱监狱还押候审。
根据香港惩教署规定,所有定罪在囚人士必须进食由监狱提供的膳食;而还押在囚人士除了可选择进食由监狱提供的膳食之外,也可在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自费向指定供应商订购私人食物。
图源:香港惩教署官网
7月28日,黄之锋脸书账号的运营者晒出黄之锋的每日伙食,与其一众“手足”分享其在赤柱监狱“度日”的情况。黄之锋特别提到,自己吃上了“私饭”,并解释称这是还押人士享有向茶餐厅订购一日三餐的权利。
在其晒出的菜单中,黄之锋每日早、午、晚饭分别消费48港元、78港元和168港元,黑椒牛柳炒饭、梅菜扣肉、卤水四宝饭等菜品每天不重样,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饮品更是冻奶茶、冻咖啡、冻朱古力、可乐轮番点,其一个月餐费估算下来约9000港元(约合7733元人民币)。
一向爱卖惨的黄之锋对于还押期间还大手大脚的作派解释称,虽然每月数千元的费用不便宜,吃得他“肉赤”(心痛),但记得“吃了15个月淡而无味的监房公家饭后,再度尝到首杯咖啡及出前一丁(方便面)的那刻于味觉上的冲击与震撼”,认为这“在牢房里很难得”。
接下来又是一贯的卖惨说辞,黄之锋称自己在“墙(监狱)内承受不少精神压力”,如今早上可以喝杯奶茶、吃碗沙嗲牛肉面、中午吃到烧味饭、晚上有蒸肉饼,这些外面的港式食物能给自己“一点微弱的安慰”。
最后,黄之锋在帖文中称,“多谢每个素未谋面却愿意分担我每月还押膳食开支的朋友”,言下之意,近万港元的每月伙食费来自“手足”的捐款。
这份相当丰富的菜单在香港网络传开后,不少网友直言,黄之锋“比大部分给他捐钱的人还有钱”,“膳食比外面的手足还要好”,明明是奉公守法的人才应该有资格吃外面的饭,嘲笑所谓的“手足”真容易被骗。
有网友指出,没定罪期间都可以叫外卖,说香港“无自由”的言论这下不攻自破,更有人讽刺黄之锋还押期间派头多多还称“心疼”钱简直是假惺惺,“怎么会心疼,又不是他钱,有群傻孩子出”。
更有网友讽刺称:“不知藏身纸箱的‘披头四’看到有何感受?”
“披头四”指的是曾志健等4名乱港分子,7月13日凌晨,他们企图从香港特区西贡黄石码头乘快艇逃往台湾地区,被警方当场拘捕。警方指这4人在转移匿藏地点时,曾被封在纸箱中当作货物运走,期间,他们还被一团伙陆续索要了40多万港元的“偷渡费”,自今年起更是不再被提供食物。这4人被捕时均长发披肩、身体消瘦,因此被网友嘲为“披头四”。
值得一提的是,还押期间嚷嚷要“吃私饭”的乱港头目不止黄之锋。
去年,香港“东网”曾报道,“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涉嫌于网上发布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以及2项洗黑钱罪,被还押在壁屋监狱期间,就因为“吃私饭”体重涨了10公斤。此外,前“香港众志”副主席袁嘉蔚因参与非法“初选”在罗湖惩教所还押期间,为了支付每月1.2万港元的“私饭”费用,沦到让其“手足”帮其退租、变卖家当。
更多报道:港警国安处出手!戴耀庭等50余人被上门拘捕(观察者网2021-01-06)
[文/观察者网李焕宇]香港“东网”1月6日援引消息称,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港警国安处)在当天早晨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上门拘捕了包括戴耀廷在内的至少50人。
港警上门拘捕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社交媒体视频截图
在去年原定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前夕,这些人策划参与了香港反对派自行组织的所谓“35+初选”,意图在立法会获得过半议席,令反对派有否决港府议案的能力。对此,香港特首林郑月娥、香港选管会等早有警告,明确指出香港并没有“初选”制度,这些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此次被捕的杨岳桥和戴耀庭港媒图
“东网”报道显示,此番被港警国安处上门拘捕的除前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和戴耀庭还包括: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頴匡、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前记者何桂蓝、中西区区议员梁晃维、前立法会议员及现任西贡区议员范国威、元朗区区议员伍健伟、“长毛”梁国雄、“半岛连线”召集人冯达浚,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荃湾区区议员岑敖晖、元朗区区议员王百羽、所谓“抗争派”邹家成、屯门区区议员张可森、前“学民思潮”发言人黄子悦、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尹兆坚、林卓廷、胡志伟、邝俊宇、黄碧云及区议员赵家贤。
这些人无一例外地在去年参加了“泛民派”所谓的“35+初选”。民主党在其社交媒体上称,其中的民主党人被捕时被指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部分被捕人员照片港媒图
“泛民派”多次叫嚣的“35+初选”指的是在去年夏天,由“非法占中”头目戴耀廷伙同一众反对派发起的非法选举活动。他们意图借此在原定于9月举行的香港立法会选举中获得过半议席,令反对派有否决港府议案的能力,强迫港府回应所谓的“五大诉求”。
对此,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7月9日称,有关行为可能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及香港国安法,一旦触法属严重罪行,提醒有关人士小心,切勿触犯法例。他透露,相关部门正在就投诉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涉嫌违法,执法部门便会跟进。
特首林郑月娥在7月13日强调,香港并没有“初选”制度,如果所谓“初选”的目的是赢取特区立法会议席后、全面否决特区政府的决策,此行为已涉嫌构成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也在第二天引用了包括香港国安法在内的多项法律法规明确表示,香港法例并没有所谓“初选”机制,任何所谓“初选”并不构成特区立法会选举或公共选举程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