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公务员购房预发补贴15万元、中介每卖一套房财政奖励1000元……以“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成为房产销售的又一创新模式。
两地推出房企“共有产权”:“半购半租”分摊房产风险
8月1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该政策提及的“共有产权”的概念和传统意义上的共有产权有本质区别。传统的共有产权是购房者和地方政府共有产权,而此次则是属于购房者和开发商共有产权,此类模式可以认为是“半购半租”。
在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看来,此举或将发挥稳定购房者情绪的作用,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即意味着双方前期共同承担房产风险,尤其是近期停贷波动,购房者对新房的担忧情绪有所加重,因此,将责任与风险平摊,将有助于缓解相应的担忧情绪,进而促进合理住房需求的释放,提升楼市活跃度。除此之外,分成2个阶段支付房款,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群体的资金集中压力。
在云南大理之前,深圳亦发布过类似政策。
据深圳特区报,在7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大湾区企业人力资源发展高峰论坛上,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联合深圳安佳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据悉,由企业推出“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系全国首次。
三年之后,如果房价出现上涨,青年人才可以选择向企业按照原价购买剩下的一半产权,搭上资产上涨的“顺风车”;如果三年后房价下跌,企业将向青年人才按原价回购一半产权,确保青年人才置业无忧,安居乐业。
据悉,该计划将对符合标准的青年人才开放50套位于深圳宝安区的产业公寓——“朗峻·107数字花园”,企业和青年人才共同持有该房产权,预计该项目于今年年底竣工。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提到,“共有产权房”在全国多地均有涉及,如北京、深圳、东莞均发布过相关文件,北京近两年土拍中“设定有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预设份额”。总的来说,共有产权降低购房者门槛,支持商品房更好地满足刚需及改善需求,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剩余产权后续转让过程中,剩余产权如何购买、购买多少产权及购买剩余产权的具体价格等情况仍需根据具体项目合同约定。
楼市销售创新不断:预发补贴、奖励中介
在严跃进看来,房企“共有产权”模式属于今年花式营销中的一种内容,但也总体鼓励部分房企进行试点和创新。
在其看来,除了上述提到的房企“共有产权”模式,今年各地在房屋营销方面,各种新鲜版本很多,说明在营销压力下,地方政府、房企和营销部门积极创新出点子,以更好提高项目的吸引力,进而加快住房的去化。
以江西省樟树市为例,今年7月,樟树市发布《关于促进樟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及奖励商品房销售中介机构销售行为。凡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备案的中介机构每销售一套商品房,由收益财政给予1000元奖励。
樟树市也并非首个发布类似政策的城市。
今年6月1日,江西省宜春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亦提及“已备案的中介机构每销售一套商品房,由受益财政给予1000元奖励”。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政策旨在提升中介机构的销售活跃度和积极性,在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等方式支持购房者置业的同时,打通中介机构链条,发挥其传导作用,以期促进市场活跃提升。
另以湖北武汉为例,今年7月,一份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印发的《预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方案》在网上流传。方案中提到,属于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政策对象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在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在东西湖区内新购房的,可一次性获预发购房补贴15万元。
对此,东西湖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文件。有在售楼盘售楼部员工称“最高可申请补贴15万元”。
据中国新闻网,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部分补贴为预发放,未来5年内会从收入中进行扣除。这也被业内解读为“相当于15万元的指定区域买房无息贷款”。
陈文静提到,今年以来,多个城市打破传统政策调控手段,发布创新型举措,从支持多孩家庭、鼓励投靠养老、一人购房全家帮、租赁破限购、鼓励团购批量购房等方面维稳市场,促进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释放。目前全国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调整期,行业的全面复苏仍需时间,预计短期内仍将有更多地方发布创新型政策,释放更多置业需求。
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