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江苏共有8项经验入选,是入选经验最多的省份。
钱从哪里来,是城市更新绕不开的问题。江苏省加强城市更新绩效考核和资金激励,对各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和激励,对成效明显的城市,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优先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江苏省还出台“城新贷”财政贴息政策,对城市更新重点领域和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中长期贷款给予总计4亿元的1个百分点省级财政贴息,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城市更新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设区市、县(市)对享受省级贴息的项目给予配套贴息。
南通市设立城市更新资金超市,由住建、发改、财政、金融等7个部门作为超市主办方,开展实体化运营,组织各类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资金供应方以及项目实施主体、专业经营单位等资金需求方入驻,涵盖财政资金、银行融资、社会资本和个人出资4类资金商品。资金超市主要提供政银企信息沟通对接、政策解读和项目资金申报、优化资金申报审批流程等服务。
南京市完善城市更新产权管理政策,分类明确维修加固类、征收拆除类、翻建类住宅危房改造的规划审批和不动产登记要求,细化项目实施前期准备、方案确定、不动产登记3个阶段的产权办理程序和路径。
苏州市出台文件,支持存量建筑功能转换。该市支持各类实施主体利用存量建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允许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建立功能转换正负面清单,保持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用途5年过渡期不变,明确其间免征缴相关土地收益,过渡期满后可恢复原功能、按年缴纳土地收益续使用、一次性补缴地价款、永久调整用地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