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袁秀月)吃播再一次走上风口浪尖。日前,一位网红美食博主因烹食鲨鱼而登上热搜。31日,警方证实,涉事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从大胃王到吃濒危野生动物,吃播行业为何乱象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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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用濒危大白鲨做吃播,声称人工养殖
“今天,我要带100斤的巨型人工养殖大鲨鱼回家看姨婆……”在视频中,这位名叫“提子”的美食博主先来到一家海鲜店门口,将装有巨型鲨鱼的包裹拆开,引来不少人围观。
随后,“提子”将鲨鱼带回切割处理,分别做香辣鲨鱼和烤鲨鱼。烹饪过程中,她放入大量油、辣椒等调料,最后以众人啃食鲨鱼肉结束。视频左上角,标有“人工养殖可食用”字样。
前段时间,这段视频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科普博主指出,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也就是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此,“提子”曾对媒体回应,她再三和卖家确认,鲨鱼来源渠道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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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四川南充警方证实,网红“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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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职律师郭凯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噬人鲨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如果噬人鲨是“提子”购买的,那购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341条的规定,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处罚。
那么,在视频中与“提子”一起食用鲨鱼的人会被处罚吗?郭凯认为,《刑法》第341条,并未将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列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行为。若只是单纯的食用噬人鲨,并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未有相应规定对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列为危害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此对食用的行为也无法给予治安拘留等处罚。广东等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法规,对食用的行为给予处罚,但处罚的类型局限于罚款。因此与“提子”一起食用噬人鲨的其他人,能够给予的处罚就是罚款,甚至可能因与法无依而无法处罚。
另外,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提子”是通过网购买的噬人鲨,来源是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控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提子”外,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噬人鲨的或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海南琼海警方曾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除该美食博主外,“法螺”的购买者和店主均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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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播乱象频出,猎奇美食不少见
近年来,吃播文化兴起。有人分析,吃播能让观众获得一种替代性满足,缓解孤独感,同时还可以满足猎奇、窥私心理。
吃播有多种类型,如测评类、美食探店类、大胃王类等。2020年以来,大胃王吃播因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招致批评。这两年,吃播乱象频出,一些美食博主纷纷走上猎奇路子,在食物花样上花心思。
从“提子”之前视频中可看到,除鲨鱼外,她还吃过鸵鸟、鳄龟、鳄鱼、娃娃鱼、小白鲨等。记者在短视频平台搜索发现,这类吃播并不少见,如“鳄鱼三吃”、“烤鳄鱼”、“鸵鸟盛宴”、“娃娃鱼四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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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博主的拍摄套路还与“提子”高度相似,开头都是“要带XX斤的XX去看亲戚”。紧接着,博主来到养殖场所带回动物。烹饪一般在室外,手法较为粗放、重口味,最后大多结束在博主大口啃食的画面中。而“提子”也被认为是较早做此类视频的博主之一,拥有780万粉丝。
当然在评论中,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太残忍了”“观感不适”。记者注意到,目前“提子”在短视频平台的账号已被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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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工养殖”能豁免吗?
在该类吃播中,多标有“人工养殖”字样。通常这被认为是规避风险所用,但有这个就能豁免吗?
拿鳄鱼来说,2019年,暹罗鳄、尼罗鳄、湾鳄被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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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也就是说,若要买卖活体鳄鱼,卖家和买家都需要具备相关资质。福建省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工作人员曾表示,买方若是没有养殖证与许可证,卖家不可以将鳄鱼进行活体发货,“如果买家购买的鳄鱼来源不合法,且未办理养殖证,一旦被查出将受到相应惩处。”
而记者注意到,有些美食博主在拍摄视频时,鳄鱼尚是活体。他们是否有相关资质,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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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自2020年《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后,各地均明确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如在四川,中华鳖是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其人工繁育或野外捕捞都必须经过审批。因此在食用人工繁育保护野生动物时,也需注意各地规定。
微评:要思考的不只是“祸从口入”
从网上购买,通过网络平台播放吃播视频,网友围观制造流量……吃大白鲨网红的这出闹剧背后,需要思考的不只是“祸从口入”。濒危野生动物为何轻易能从网上购买?猎奇吃播为何能够走红并引起模仿潮?吃播野生动物,加上“人工饲养”就能万事大吉?在种种薄弱环节中,“吃播濒危大白鲨”不能单说是一种偶然。
触碰法律红线,必然会受到惩罚。但如何让这种事不发生、少发生,则更是相关部门及各平台需考虑的事。美食博主们也应引以为戒,不要倒别人的胃口,更不要砸自己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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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提子”为了流量,踩了法律的红线,必将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
▲美食博主“提子”拍摄的大白鲨视频,目前该视频已经删除。图/“提子”短视频账号截图
近日,一段网红美食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全网关注。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大白鲨,又名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四川南充警方随后介入调查。
目前,该美食博主“提子”的短视频账号所有视频均已消失。7月3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警方获悉,经鉴定,涉事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大白鲨。目前,警方已经查清,“提子”购买的噬人鲨来源是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控制。
2米长的大鲨鱼、30斤的金色变异娃娃鱼、50斤的大鳄龟,美食博主“提子”走的是“猎奇”路线,吃的都是不常见的动物。这次食用的鲨鱼也是一如既往符合其视频风格,只不过这些食用的大白鲨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已踩到了本不该触犯的法律红线。
公开信息显示,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大白鲨即名列其中。
不管这只大白鲨是其团队购买,还是网红本人购买,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吃大白鲨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共视野”这事件本身就涉嫌违法。有科普人士称,按照现行的规定,捕获大白鲨这样的国家一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是不允许私自售卖的,即使其已经死亡,也不允许上岸售卖。
也即是,涉事视频中的大白鲨确为非法购入,至于这件事背后是否存在大白鲨买卖的产业链,甚至是买卖濒危野生动物的产业链的情况,相关部门还需彻查。对于涉事网红及其背后团队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同样也需调查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提子”作为美食博主专吃不常见的动物,刻意展现猎奇场面的行为,本身就值得严肃审视。众所周知,美食博主这个赛道如今的确很“卷”。在吃寻常食物已不能引起观众兴趣的情况下,于是就诞生了各式各样风格的博主。
展现食物美的画面、拍摄美食教程、做探店……美食网红们使出了浑身解数吸引粉丝。但无论风格如何变化,多多少少都能让观众感受到食物本身的魅力。这其中,猎奇美食博主便成了“泥石流”一般的存在。
猎奇美食博主纯粹就是博眼球。不常见的动物本身就带有猎奇性质,再加之博主刻意展现的“野兽”吃法,更把“猎奇”元素拉满。网友们看的已经不是美食,看的就是“不寻常”,凑的就是“热闹”。而这些绞尽脑汁展现出来的非常规的东西,都是“美食博主”博流量的手段。
如今,博主“提子”为了流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必将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借由这件事,其他博主们也要引以为戒,无论如何,法律红线不可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