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贺州市平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出37923.92元的行政处罚单。
这张罚单的开具,还得从该市委的一次常规巡察说起。
此前,贺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常规巡察。在对该机关二层机构某中心的账务核查时,一张金额近200万元的平桂区某市场翻新改造建筑发票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发票收款单位是某建筑公司,但在发票背后除了中心报账经办人签字外,多出了一个杨某的签字。
“杨某是中心的人还是收款公司的?”巡察组负责财务核查的同事向财务人员提出疑问。
“不是我们中心的人,是不是收款公司的人我不清楚,只知道他是包工头。”财务人员答道。
与财务人员的谈话并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组务会讨论决定继续深入了解核查。
巡察组在逐一核查中心相关市场翻新改造工程款及维修等工程款支出时,发现大部分发票都有杨某签字。对某市场翻新改造项目的报审、规划设计、招投标等材料进行详细分析研究,以及现场走访实际施工人员后,巡察组发现了发票背后隐藏的猫腻。
原来,杨某与中心负责人江某关系密切,通过挂靠等违法手段承接了中心大部分市场维修维护,翻新改造、升级改造等工程,其中平桂区某市场翻新改造工程挂靠的正是该建筑公司。
掌握了充分的佐证材料的情况下,巡察组找到该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张某询问,得知其仅在该项目挂上项目经理的职务,具体的施工工序、组织实施,包括材料采购、工人工资等支出均由杨某负责。
巡察组决定将某建筑公司作为此轮巡察发现的工程建设领域挂靠行为的典型个案,移交其主管部门市住建局进行查处,并发出巡察建议函。市住建局很快派出工作组开展线索核查,查实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案件问题线索移交平桂区依法处理,其他涉案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按规定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贺州市住建局以查处此轮巡察发现的工程建设领域挂靠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检查在建项目8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62份,移交案件线索17条。(贺州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