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高兴了,我们的征地补偿款终于全部收到了......”近日,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密山渡村村民收到了全部的征地补偿款,兴高采烈地告诉我和一同回访的同事。
不久前,平乐县平乐镇纪委收到村民苏某明反映“灌平高速公路平乐段的征地补偿款只收到了一部分”的问题。
按规定,测量完地、签订完征迁补偿协议后,款项拨到镇财务,就可以发放给村民,为何有一些村民只拿到一部分钱?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啊?镇纪委书记分析研判后,立即安排我们成立2个调查组,对征地补偿款欠发、未发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
我随同事来到平乐镇密山渡村深入了解情况,入户走访询问时得知其他几个征地户跟苏某明的情况一样,都只收到一部分的征地补偿款。“我一共有3块地,征地项目组来量过3次,但是目前我只收到了一笔7991.2元旱地的征地补偿款。”村民罗某凤说,并给我们出示了转账信息。
而另外一组调查组到镇财务办公室和镇征地办查看征地补偿款发放表和征地测量表,在征地办看到征地测量表中苏某明一共有三块地被测量了,但是在财务办只看到给苏某明发放过一次金额为4826.9元的旱地补偿款。同时发现密山渡村有5位村民都是类似情况,和我们走访了解的情况对应上了。
经过连续几天的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走访及谈话了解,终于查清了事情的原委,征地补偿款一事很快水落石出。原来是没收到全部补偿款的村民均被征收了几块地,按照规定,每一块地都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应登记表的签字确认。有些村民因为登记表上未签字确认导致材料不齐全,而有些村民误以为只要交一次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因此这些欠缺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征地补偿款迟迟到不了村民手中,相关工作人员也未提前告知或提醒,村民不知晓情况,就将问题反映给了我们。
没得到的征地补偿款终于真相大白,折射出我们的工作仍然有不够细致的地方。其实欠缺的身份证复印件完全可以由工作人员从第一份材料里面复印,但是工作人员就是要等群众交材料过来;登记表欠缺签字确认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提醒村民来签字。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包村干部和分管领导都知晓这一情况,但没有向镇党委汇报情况,也没有协调解决问题。“典型的遇到问题不研究不解决,工作作风不实。”镇纪委立即约谈了包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并向镇党委作了专题汇报,并督促协调解决问题。
在镇纪委的督促下,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立即入户收集好征地户的材料上报给镇征地办。不久后,剩余5户的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完毕。
随后,在镇纪委的推动下,全镇全面排查各村征地户是否还存在有材料不全、漏发迟发等情况,及时纠正征地补偿款未到账问题。并以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干部日常工作作风监督管理,共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通报2期,给予全镇通报批评6人,主动约谈8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服务效能大提升。并督促财务做好相关台账,对征地补偿款拨付程序作出规范,从源头上杜绝截留、拖欠征地补偿款事件发生。
镇纪委把调查结果反馈给村民苏某明并作信访了结处理。这件事后,村民们对我们更信任了。现在访村入户,他们都愿意向我们反映问题,主动反映烦心事,监督工作开展得更有成效了。(平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