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针对有媒体提出的关于商务部会同工信部、住建部等16部门发布的《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中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否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的问题,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表示,该政策不会影响个人正常的售车行为。
徐兴锋表示,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的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的规范。
徐兴锋说,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商务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这200万车主之中,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比例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它不会影响个人正常的售车行为。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