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2022年年初,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清原县)枸乃甸乡某村村民王某领到了占地补偿款,对县纪委监委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此前,他向市、县信访部门反映村委会主任刘某未将国家东水西调工程占地补偿款发放到位及耕地复垦未达标问题,清原县纪委监委随即开展调查核实,给予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
这是清原县纪委监委坚持真抓实干、持续激浊扬清的一个缩影。党的十九大以来,清原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高压正风反腐,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全市首家县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通“廉洁清原”微信公众号,清原县纪委监委将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党的十九大以来,先后开展警示教育、“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活动,制作党风廉政建设纪实片《向激浊扬清发力》,绘制廉政文化墙1500延长米,发送廉政短信23000余条。
聚焦“关键少数”,清原县纪委监委对新提职的科级领导干部坚持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并为全县549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537人次,约谈“一把手”194人次,问责党员干部1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组织处理24人。
2020年,清原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南口前镇原党委委员刘某某涉嫌公款私存100万元问题线索。凭借丰富办案经验,调查组深感该案件严重性,通过研判分析,决定延伸查询刘某某银行账户流水信息,发现其与时任南口前镇副镇长金某个人账户有大额资金往来。2020年11月13日,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该违纪违法案件的办理,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清原县纪委监委高压惩腐的决心和行动,得到百姓称赞。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清原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赋能作用,搭建“全县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共采集2012—2022年涉及民生数据647万余条,形成问题线索96件,立案8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挽回经济损失61.4万元。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惩治“微腐败”。党的十九大以来,清原县纪委监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开展“微腐败”大清扫,办结31件问题线索,立案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4.81万元。
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清原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锻造执纪铁军。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中、力量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在全县组建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动监督检查、协同办案,大幅度提高了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