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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提供检测服务

据央视新闻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6月9日下午3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介绍,目前,我国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医疗机构,如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一类是疾控机构,包括国家、省、市、县级疾控中心;一类是医学检验实验室,它也是医疗机构类别之一,通常被称为第三方检测机构。

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注册审批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一样,均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设置审批。遵循医疗机构审批的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经审查其科室设置、人员、房屋和设施、分区布局、设备、规章制度等符合条件后,可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提供检测服务,其中,如要开展核酸检测,则应当符合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相关规定,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在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检测人员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检测工作。(总台央视记者史迎春刘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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