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的业务指导体系,为办案提供指向、引导,凸显了检察业务数据管理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数据资源的日益丰富,大数据应用成为时代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为人们提供了认识复杂事物的新思维、新手段,这意味着数据资源利用需要更为细致立体的分类、归纳、处理,用数据说话、根据数据决策已成为共识。建立健全与需求相适应的数据管理制度,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的必然要求。与传统资源相比,数据资源具有可复制、可多方利用,以及时效性强、传播快等特点,因而不能适用传统资源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必须探索建立针对数据特点的新的管理制度。就检察业务数据而言,不断深化的智慧检务建设为检察业务数据管理提供了智能化条件,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升级,蕴含了海量的检察业务大数据,涵盖检察办案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管理者获取的信息越来越丰富,使案件从受理、办理到结案成为可以运用数据信息展现的过程,推动深化检察业务数据管理的条件已经具备。
准确把握数据管理内容。检察业务数据管理,主要包括数据质量管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与运用、业务数据公开等方面内容。数据质量管理,是数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包括系统案卡信息填录、报表数据生成及审核等内容,自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以来,检察业务数据就在该系统填录产生并运行,随着该系统适应检察改革要求不断升级完善,检察机关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法定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数据全面融入系统,数据质量管理也必须越来越深入、细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与运用,是数据管理的中心内容,通过运用多种分析方法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活动,以充分释放数据背后的案件质效信息,是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的需要,也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目前,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已成为案件管理的中心工作和品牌产品,而会商也由此成为当前业务数据分析运用中极为重要的方式。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基础上开展会商,可进一步深度挖掘业务数据背后的价值,多角度呈现各项业务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多维度剖析检察数据的运行规律,确保决策更加精准、更有说服力。
积极探索提升数据质量路径。从系统案卡填录到报表生成,从数据审核到部门间协作,全过程每个环节都规范运行,才能确保最终的数据质量。一是按照谁受理谁填录、谁办理谁填录的原则明确受案人员和办案人员各自的填录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填录数据源头准确。二是严格审核数据,把好三道审核关:原始登记关,受案人员、办案人员在初始填录案件信息时就要自我审核,严格按照系统填录标准进行填录;审核审批关,具有案件审核审批权限的人员,如办案检察官、检察长,在审核审批案件时,要审核案卡填录情况,发现不规范的,应予监督纠正;统计员审核关,要运用好系统审核功能和反查功能进行审核,督促纠正数据错漏问题。对此,可在制定数据管理办法时进一步细化业务部门案件信息填录的审核主体,包括分管业务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办案检察官、数据管理联络员等。其中,分管院领导应当审核分管部门业务的关键数据,如撤回起诉、抗诉等数据。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审核本部门业务数据和本条线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办案检察官应当审核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协助录入的案件信息。数据管理联络员由业务部门指定,协助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审核、管理工作,对本部门案件信息填录是否违反填录规则、报表数据与案卡信息、实际业务情况是否一致等进行审核检查,并与案件管理部门统计员对接联络,及时督促解决检察业务数据错漏相关问题。三是建立数据多方核对机制,统计员与办案人员之间,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之间,案件管理部门各岗位之间都要围绕数据准确性加强核对,业务部门侧重核对报表数据、案卡信息与办案实际是否相符,案件管理部门侧重核对信息填录是否违反填录标准和逻辑规则、案卡数量与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
深化数据分析研判与运用。以选准分析主题为首要任务。总体上,应当紧扣党和国家大局,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分析,注重重点业务,突出类案、异常数据及社会热点数据,注重围绕提供更具前瞻性、更务实有效的决策参考选取分析主题。以推进分析报告规范化和高质量为基石。一方面,分析报告要保持持续性,一定时间内相同主题的分析报告写作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一个业务条线分析选取的主要指标和数据项也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以保障同比、环比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又不能固化,要结合办案实际探索完善,每一次业务数据分析都要各有特点,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分析;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分析合力,在选题、架构、关键点的确定等方面加强合作,既发挥案件管理部门数据归集分析的优势,又发挥业务部门业务指导的优势;要加强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联动,完善业务数据分析报告成果报送、运用、通报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与外部专业数据分析机构协作机制,提高分析研判质量、效率和水平。
加强数据管理与其他案件管理工作的融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主要包括程序管理、实体管理和数据管理三项内容。目前,要以数据管理为纽带,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程序管理、实体管理,打造互通互补的一体化管理体系。一是建立数据管理与程序管理融合机制,通过程序管理发现系统填录及网上办案不规范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纠正,促进数据源头准确;将业务数据分析发现的重点问题作为开展流程监控的重点内容,为程序管理提供精准参考。二是建立报表审核与流程监控融合机制,报表审核和流程监控中,对发现的填录不规范问题应予督促纠正。三是建立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与质量评查工作的融合机制。当某项质量评价指标出现异常时,应当开展专项质量评查,深度剖析原因所在,以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作者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九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