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解决网络暴力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近日,中央网信办就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进行专门部署,要求网站平台认真抓好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网络暴力俗称“网暴”,是指网民通过言论、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直接或者煽动群体对他人名誉进行诽谤、诋毁等行为。由于语言粗俗、行为恶劣,往往会给他人造成精神和名誉损害,甚至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导致被害人因受不了刺激而走上自残、自杀等极端道路。刘学洲被网暴案并未走远,上海女子又疑遭网暴坠亡,这些惨痛的教训都告诫人们,对网暴的危害性必须高度重视。
网暴频频发生的原因,其一是基于互联网的虚拟性,网民发表言论往往没有责任意识,言论中常常夹带个人情绪,极少数还唯恐天下不乱,恶意进行诽谤,挑动群体进行攻击;其二是基于群体性,“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但责任稀释之下,作为参与的个体往往并没有负罪感;其三则是平台的滞后性,相关网络平台或出于追逐热点,或以中立性为理由,不仅不能对网暴行为进行有效预判,也未能及时对网暴行为进行制止,往往要等到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之后才采取措施。
故此,此次“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可以说及时而且必要,五个方面的举措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第一是通过建立健全识别预警机制,能够解决平台管理的滞后性问题,从而对网络暴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第二是建立健全网络暴力当事人实时保护机制,通过强化“一键防护”等应急保护措施、建立快速取证和举报通道等方式,加强重点群体救助保护,对网暴行为及时阻断;第三是传播链条清理,严防网络暴力信息传播扩散,同时对涉及网络暴力的评论、弹幕进行清理处置,从而最大程度减轻危害;第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机构和网站平台的处罚力度;第五则是强化警示曝光和正向引导,维护网络环境。
当然,治理网暴不仅要强化平台责任,从制度上构建防护网,同时也要建立追责的高压线。毕竟,期待不处罚是犯罪的最大诱因,同样也是违法违规行为的最大诱因。除了强化平台的相应责任之外,对网暴者同样也要加大打击力度,对于侮辱、诽谤对被害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对于涉嫌犯罪的,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不仅如此,对于一些广为公众关注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暴案件,检察机关也可以借鉴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采取自诉转公诉的方式,从严追诉网络诽谤等犯罪,让造谣、网暴者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为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