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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做实做深以案促改 筑牢清廉堤坝

近日,横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某斌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在横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市纪委监委组织市直单位“一把手”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坚持推动办案、教育、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是南宁市纪委监委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抓好警示教育,发挥警示效用,注重抓好标本兼治,强化整改治本的功效,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助力打造“清廉机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南宁市纪委监委运用好查办的该市邕宁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鸿涛案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邕宁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共计400余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给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持续动员邕宁区领导干部职工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督促邕宁区“四家班子”领导分别对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凝心聚力强教育”专项工作,通报教育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针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19次,参与人数逾2万余人次。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要强化教育,更要深化治理。该市江南区纪委监委通过查办江南区科技局违规使用科技专项经费购买茶叶、茶具等问题,向案发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要求完善单位财务审批制度,江南区科技局以问题为导向,即行整改,重新制定修改《江南区2022年本级科技项目专项实施方案》等一批制度文件,扎牢制度的篱笆,筑牢清廉堤坝。

案发单位在吸取深刻教训的同时,有关单位能否同步以案为鉴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是检验以案促改综合成效的重要标尺。为此,该市上林县拓展以案促改覆盖面,利用查办的县看守所“小金库”案件,除了在县看守所内开展警示整改外,还延伸扩展到全县公安系统,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促全县看守所完善《上林县看守所“三重一大”制度》《上林县看守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跟踪监管程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该市隆安县纪委监委以查处的县乔建镇中心卫生院原出纳李文秀挪用公款案为典型案例,部署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和以案促改工作,组织第三方对各医疗结构财务资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专项整治的自查阶段,共发现、处理违法违规问题43起,行政处罚76件。

据统计,2022年以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形成剖析报告235份,制定以案促改方案220份,开展警示教育228次,受教育人数逾6213人次,党内通报85件,回访教育17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9份,共整改问题98个,修订制度79个,新建制度16个。(南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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