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51号)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西宁市主城区(含城东区)于2022年4月18日0:00至4月22日24:00继续实施静态管理。现就延长并优化静态管理的时限和内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应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除封控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规定外,其他区域严格按照管控区标准执行,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社区(村)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采购生活物资,每两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小区居民每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
二、机关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倡导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在单位(经营场所)住宿,控制到办公场所工作人数,减少相互间接触,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主城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实行线上教学。
三、水电气暖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并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四、社区(村)要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服务,特别是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主城区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承诺,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六、静态管理期间,城东区每天开展核酸检测一次,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于4月19日、4月21日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日检测时间为9:00—16:30。全体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七、静态管理区域内暂停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公务运行、应急处置、新闻媒体等相关车辆正常通行,其它车辆须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下发的通行凭证上路行驶,无通行凭证车辆严禁上路。
八、在静态管理期间广大市民如有就医等特殊需求,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经社区(村)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外出。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九、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营业、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理解,积极配合。让我们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创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早日取得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胜利!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来源:青海日报微信公号
相关新闻
西宁市主城区4月18日至22日将限制车辆、行人出入(央广网)
关于西宁市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延续限制车辆、行人出入的通告
为强化主城区静态管理,有效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四个行政区(包括东川园区、南川园区、海湖新区、生物园区)分别限制车辆、行人出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管控的时间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2日24时(每日全天候24小时)。
二、限制管控的区域和节点
以西宁市城东区(包括东川园区)、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区域外围道路为节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驶入和驶出各自管控区域,不得跨区出入活动。
1、城东区(包括东川园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杨沟湾、东新路、湟中路的互通口;G6京藏高速公路与峡口路、民和路、站东巷、站西巷的互通口;凤凰山快速路与湟中路、德令哈路的互通口;峡口路与杨沟湾互通口、峡口路与民小公路交叉口;峡口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五一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花园北街与东关大街交叉口;花园南街与前营街交叉口;花园南街与夏都大街交叉口;昆仑东路(群星路)下穿隧道东口;南小街与昆仑中路交叉口;昆仑东路与建新路交叉口;建新路与南山路交叉口;省道S102线与沙塘川桥交叉口;南辅路大寺沟交汇口;祁连路与大寺沟桥交汇口;滨河南路与五一路交叉口。
2、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沈家寨的互通口;西塔高速公路与沈家寨、奉青路、南川工业园区的互通口;凤凰山快速路与劳动路的互通口;长江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五一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昆仑东路(群星路)下穿隧道西口;总丹公路3公里处;徐湟公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西久公路与美玉桥交叉口;香格里拉路与南川西路交叉口;香格里拉路同仁路高架桥上桥口;南川西路与砖厂路交叉口;十二号公路与园树巷交叉口;十二号公路与西山一巷交叉口;长江路与昆仑桥交叉口;长江路与西关桥交叉口;长江路与五四桥交叉口;长江路与大同街交叉口;长江路与七一路交叉口。
3、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通海路的互通口;海晏路与海湖路交叉口;新宁路与秀水路交叉口;小桥大街与祁连路交叉口;昆仑桥东西双向上桥口;同仁路高架桥通往各方向的上下行匝道;凤凰山快速路羚羊路、行知路、通海路上下行匝道;富兴路西宁市中医院门口;国道G109线堡子村村口;国道G109线佐署桥口;昆仑大道西延段与西城大街交叉口;昆仑大道与湟水路上层桥交汇口;柴达木路与湟水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湟水路地面交汇口;五四西路与湟水路上层桥上行匝道;柴达木路与通海桥上下行匝道;海晏路与通海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文苑桥交叉口;海晏路与文汇桥交叉口;美丽水街与文亭桥交叉口。
4、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南辅路大寺沟;祁连路大寺沟桥;长江路报社桥;昆仑西路延伸段湟水河特大桥处;昆仑西路延伸段与湟水路交叉口;国道G109线巴浪村村口;鲁云公路李家山拱门处;三李公路海子沟大桥处;宁大路孙家寨村口;海湖大道与致远大街交叉口。
除上述主要节点外,四个区域外围道路相汇的其他支路巷道同时管控。
三、限制管控的车辆
限制管控的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本区域。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新闻采访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2、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持核发的《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大型工矿企业原材料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应急抢险和公务运行等任务的车辆经现场核查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五、管控方式和要求
1、所有车辆、行人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的执行标准,除核酸检测、看病就医、派人采购等政府统一有序安排的需求外,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不进入公共场所,坚决杜绝聚集乘车、人员扎堆,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2、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同仁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所有过境车辆禁止通过各互通口驶入主城区。
3、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停运,禁止驶出各管控节点。
4、主城区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
5、遇有看病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在核验“双码”、测量体温后,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优先通行,公安110报警平台、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并已开通电话救助服务。
6、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7、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