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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检警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的新中枢

【主持人】本报记者何南宁

【本期嘉宾】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刘建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林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陈萍

主持人:张军检察长指出,要把推进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作为今年刑事检察的基础性工作。对此,咱们各自所在院是否已经开始实践?

陈萍:今年2月,我们与区公安分局共同设立办公室。检察官每周两次轮驻,与民警交换、共享案件信息数据,查阅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对案件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和证据瑕疵问题进行反馈和通报;对新发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定期会商、跟踪指导,互相听取意见建议。

林峰:根据最高检的部署和省市院的具体安排,我们于3月3日正式在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办公室。日常运作中,我们实行“派员轮值+联席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刑检部门检察官及助理共27人每周三下午轮流到办公室开展工作,每两个月与公安机关共同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同堂开展专题培训,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刘建新:我们这边办公室是3月18日揭牌设立的,我院安排了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的检委会专职委员,由其带领两名员额检察官以提前介入、审阅卷宗、参与现场勘验、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检警协作,并对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进行法律监督。

主持人:新机构成立时间都不长,是否已经见到效果?

林峰:在我看来,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办案监督取得了“一优一升”的效果。“一优”即“案-件比”优化,2021年我院这一数据为1:1.05,今年1至3月达到1:1.014。

“案-件比”的优化与提前介入、基础工作扎实密不可分。比如,办公室在日常检查中了解到公安机关办理了一起犯罪嫌疑人70余人、被害人近千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于是第一时间提前介入,3名检察官两天内查阅200余册卷宗,提出法律意见52条,均列明相关理由及侦查方向,该案在没有退补、没有延期的情况下顺利起诉。“一升”即监督数据提升,如监督立案、纠正违法、追捕追诉数据同比都呈现不同幅度的上升。

陈萍:效果真是很明显。办公室设立以来,我院对10余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对补充侦查意见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20余次,刑事案件退查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和11.4%。办公室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向公安机关有效传导,共同规范常见罪名不捕不诉的标准,有效降低了诉前羁押率和轻罪起诉率。

同时,不断强化“侦捕诉”衔接,也为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源头把关案件质量提供了便利。可以说,这是一个检警两家加强监督与配合,创新协作模式的“实践场”。我们在尊重侦查规律和监督需要的基础上,以发现类案问题为导向,针对存疑不捕案件后续侦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案件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检警共同推动了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刘建新:这是真正的双赢,办公室设立后的检警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融洽密切。以往我们对公安机关进行法律监督,感觉不是特别顺畅,这与监督关系的特殊性密不可分。现在依托办公室,检察机关不仅承担法律监督职责,也致力于帮助公安机关提升侦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实现了以监督促规范,以协作促和谐的双赢效果。

以我们上个月办理的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为例,公安机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达到入罪标准,而我们经过审阅卷宗材料、调取银行流水、询问相关证人,无法认定李某的行为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承办人通过办公室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刑警大队相关人员召开联席会议,结合司法解释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进行充分说理,促双方达成共识,该案依法撤案。

主持人:办公室在运作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未来有何期许?

刘建新:侦查监督理念的根本要求是办案与监督不可偏颇,这就要求检警要共同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动态调整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平衡点,既要监督也要协作。办公室应运而生后,检察人员应该更注重与侦查人员的沟通,通过释法说理消除抵触和龃龉,加强侦查监督的刚性。

下一步,我认为检警双方还可以在规范引领、数据互通、精准监督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

林峰:你提到数据互通,这个的确是要害。当前,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日益顺畅,工作逐步深入,但随之也存在协作配合的手段方式停留于传统模式,难以适应信息化发展大潮的问题,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在基层存在障碍,既不利于双方掌握办案监督真实情况,实现机构设置的初衷,也不利于改进提高协作配合效率。希望能自上而下打通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出台兼顾实操要求、权限考量的信息共享机制,以信息化手段保障办公室协作配合效能的全面发挥。

陈萍: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及时有效共享是监督与协作的“刚需”,我们也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确立好共享信息数据的边界,打磨出符合双方需求的共享方式。另外,如何将繁简分流工作合理嵌入办公室平台,也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

我院已经规划,在临平公安即将建成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独立的办案区和协同区,检察人员办公形式由值班派驻升级为值守常驻,同时设置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不起诉宣布室、公开听证室等办案功能场所,配合法院速裁法庭,对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一体化完成刑事诉讼程序。

我们还将探索适当拓宽办公室的履职范围,在履行好《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的四项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实现“一室多效能”,将办公室建成集执法监督与协作配合、流程管理、服务办案于一体的智能平台,成为检警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共融的新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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