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18时到4月9日1时,嘉兴海宁市新增1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详情↓↓
4月8日18时到4月9日1时,海宁市在开展核酸筛查时,新增11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均在隔离点检出。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49例,新增的11例主要活动轨迹后续将向社会公布。
病例139:沈某,女,61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芙蓉里9幢。
病例140:安某某,男,25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芙蓉里7幢。
病例141:程某某,男,51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百合新城河畔苑19幢。
病例142:戴某某,女,76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梅园二里4幢。
病例143:蔡某某,女,25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东湾花苑11幢。
病例144:沈某某,男,77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由拳社区桃园里28幢。
病例145:夏某某,男,71岁,现住地址:盐官镇群益村洪家墩30号。
病例146:邬某某,男,29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东湾花苑11幢。
病例147:夏某某,男,25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碧云南路锦田家园58幢。
病例148:朱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华中小区365号。
病例149:沈某某,男,69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祝场村沈家场25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2022年4月9日0时32分,丽水市莲都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详情↓↓
2022年4月9日0时32分,莲都区疾控中心接报,在愿检尽检核酸检测点送检的一份10:1混采样本结果异常,莲都区立即响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对该10人进行单人单管核酸采样并临时管控。经市疾控中心检测,其中1人核酸为初筛阳性,其余9人均为阴性。9时,该人员经复核仍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该病例,现住莲都区白云街道接官亭社区山水嘉苑小区,已闭环转运至丽水市定点医疗救治点。目前已对排查到的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杀,均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后续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
丽水市莲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来源:海宁发布、丽水发布、莲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