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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室组地”协同作战 提升办案质效

郴州纪检监察机关探索联合办案机制——

“室组地”协同作战提升办案质效

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蒋利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郴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北湖区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邓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市纪委监委指定,接受永兴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永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工张元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永兴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一天之内,郴州市纪委监委连发3起通报,反映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兵团”作战开展审查调查的实践越来越多,“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正在发挥作用。近年来,郴州市纪委监委发挥片区工作组制度,推动派驻一体化、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从“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最大程度凝聚合力,推动取得“1+1+1>3”的效果。

监督力量一体调配

郴州市纪委监委将4个监督检查室和2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为4个片区工作组;11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则采取“1+N+N”模式,由1个纪检监察室牵头指导,混编多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搭建若干个县级片区工作组。各片区工作组根据监督需要,灵活运用“室地”“室组”“组组”协作方式,将监督力量统一调配。

郴州市公租房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就得益于“室组地”联动监督。市纪委监委第四片区工作组统筹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等力量,联动开展靶向监督,同时统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共立案查处7名公职人员,取消保障房资格122户,推动2070套公租房加快建设速度。

郴州市纪委监委第三片区工作组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市直单位一笔项目经费异常。从发现问题到查实,仅用了3天时间。自推行“室组”片区一体化工作机制以来,派驻监督质效得到持续提升,市本级派驻机构共立案177件、处分170人,数量均大幅提高。

审查调查一体实施

近日,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原院长周伟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查办该案时,鉴于涉案人员多且复杂、医疗系统专业性强、查处难度较大,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从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汝城县纪委抽调20多名精干力量组建专案组。“室组地”通力协作、同向发力。

“监督检查室掌握信息全面、熟悉纪法政策,有协调各方的优势和查办大案的经验;县纪委监委能统筹调度的人员、资源多,办案经验丰富、措施手段完善;纪检监察组了解案发单位政治生态及权力运行特点,掌握被审查调查人具体情况。”郴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因“室组地”联动办案带来的叠加效应,郴州市纪委监委在未使用留置措施的情况下,从立案到移送共40多天,就查清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仙区管理部原主任胡智利挪用公款470万元一案。“要梳理这么庞杂的资料信息,单靠一方力量根本无从下手。”专案组人员表示,“室组地”三方联合核查可快速准确定位,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的作战格局,将协同优势发挥到最大。

郴州市纪委监委还出台了《关于深化“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办案模式、衔接机制、案件审理、以案促改等进行规范,着力破解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办案面临的协调难、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

以案治本一体深化

“室组地”联动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坚持治建并举,把反腐败成果转化成治理效能。

市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贯穿联合办案全过程,既同案共查,也同病共治。“室”站在全局角度,深入查找案发原因,对问题整改、政治生态修复等工作进行统筹调度。“组”“地”督促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以案促改的主体责任,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制度机制,净化政治生态。

郴电国际自来水公司原副总经理姜海战、工程建设科原科长胡志萍、原工程部工程科科长王亮被查后,郴州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郴电国际纪委督促公司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机制,并在该公司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后7名涉案人员主动说明情况。

同时,“室组地”协作配合,通过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基层独立办案能力。(记者刘燕娟通讯员史训杰陈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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