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路灯这么快又亮起来了,以后晚上出来散步再也不用犯愁了。”近日,永福县纪委监委干部再次来到文明塔查看沿江步道路灯修复情况时,前来散步的居民刘女士高兴地说道。
前不久,该县纪检监察“码上监督”平台收到群众反映,该县文明塔至山水湾沿江步道有多盏路灯不亮,给出行的群众带来不便,存在安全隐患。
路灯照明关乎群众的出行安全,维修工作等不得拖不得。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至相关纪检监察组,要求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
收悉问题后,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立即协调县城管局实地查看情况,发现有12盏路灯故障,随即联系建设单位县投资集团,督促尽快检修故障路灯。路灯修复期间,该纪检监察组深入一线跟进监督,2天内,12盏故障路灯全部完成更换,“失明”多日的路灯全数“复明”,该步道夜晚重新被“点亮”,又恢复了往日的景象。
路灯虽小,但却事关夜间出行的每一位群众。为避免出现类似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全程跟进督办,向县城管局发送工作提醒函,要求针对出现问题举一反三,督促落实“失明”路灯问题整改。该县城管局严格落实《路灯维护管理制度》,制定维修计划,对部分路灯老化损坏,特别是特殊天气情况后,联合相关部门对县域内道路路灯及相关设施进行“地毯式”检修,保障县城照明设施亮化率不低于96%。
在该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县城内共计30盏路灯得到及时修复,更换灯头、灯泡、开关等739个,更换路灯线路1400米、电缆线168米,更换马路弯灯63套,新装路灯及其配套线路等20套,惠及城区居民9万余人。(永福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