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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加强外卖员等 劳动者权益保障

本报4月4日讯(记者张熙宇)省发改委日前起草《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在外卖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行业、区域,培育一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意见》明确,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定外卖员、网约车驾驶员书面协议等通用示范文本。研究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低报酬标准适用规则,细化报酬相关规定,提出薪酬价位信息发布。调处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在外卖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行业、区域培育一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出台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认定标准,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意见》鼓励结合我省产业发展特色和平台经济发展基础,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优势和政策优势,着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平台企业。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实施“互联网+”转型,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融合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创新“互联网+”消费场景,提供高质量服务及产品;鼓励大型电商、流通企业下沉服务,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叠加社区无接触配送工作,助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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