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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开展“隔夜酒”检查,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

“以前以为喝完酒睡一觉就好了,但这次检查提醒了我,第二天有酒气也不能开车。喝酒不能过度,特别是现在疫情形势这么复杂,更不能违规聚集和工作日期间喝酒。”近日,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以下简称工委)的一名干部在接受“隔夜酒”检查后这样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的监督方式让干部对“隔夜酒”的危害引起高度重视,杜绝酒驾、醉驾等情况的发生,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以下简称纪检监察工委)由王勇副书记带队,组织人员于3月23—24日早上分别在工委的两个办公地点,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开车上班的十几名干部进行了酒精含量呼气测试,排查是否存在“隔夜酒”的问题。检查结果显示,参与测试的干部呼气酒精含量都为零。

这次“隔夜酒”测试是该纪检监察工委年初谋划的日常监督创新举措之一。据了解,该纪检监察工委去年拍摄的酒驾警示教育片《代价》,在区直7000多个党支部被用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00多场次,同时无偿提供给14个市县、国企高校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逾30万人。“警示教育效果很明显,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区直机关移送的酒驾醉驾案件。工委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争做机关干部遵纪守法的模范和表率。”该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唐青表示,通过这次“隔夜酒”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做到提早教育、延伸管理,有效堵住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源头,真正将杜绝酒驾醉驾的意识植根于每个干部脑中,不断提升遵纪守法的意识,更好规范干部的行为。

“要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做到单位到家‘两点一线’,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更不能在工作日期间违规聚餐饮酒,触碰党纪国法的红线。”该纪检监察工委干部黄哲在检查时这样提醒每个参与检测的干部。开展这次“隔夜酒”检查,不仅是重申禁止违规聚餐饮酒的纪律和对预防酒驾醉驾的提醒,也通过这次检查的机会进一步提醒工委干部在疫情期间和其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建设“清廉机关”起到先锋模范引领作用。(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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