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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拒绝检测,加气站内企图点燃打火机危害公共安全被公诉

正义网武威3月23日电(见习记者何慧敏)醉汉酒后驾车被查,不仅拒不配合酒精检测、辱骂民警,更试图用打火机点燃加气机危害公共安全。近日,甘肃省古浪县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19日晚,被告人杨某酒后驾驶货车到古浪县某燃气加气站内加气时,与另一货车司机马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随后马某报警。交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杨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要求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此时的杨某不仅拒绝配合检测,还当场辱骂交警、躺地上打滚、用头碰撞车辆、诬陷警察打人,导致民警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执勤民警向古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求助后,土门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杨某仍不配合民警工作,继续辱骂、恐吓民警,并坐在加气机附近拒绝在肇事车辆前拍照。

看到自己的“耍赖”招数没有见效,杨某突然跑到加气机前连续按压打火机打火,企图点燃加气机,因风太大打火机没有被点燃。危急之时,民警将杨某当场控制并夺走打火机。然而杨某并不罢休,随后在乘坐警车前往医院采血时,还用脚将警车变速箱档杆蹬坏。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以在加气站点燃打火机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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