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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确重型和轻型 牵引挂车驾考收费标准

本报3月21日讯(记者张熙宇)近日,海南省发改委、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明确重型牵引挂车和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我省的重型牵引挂车和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自4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鉴于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原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中的“牵引车”改为“重型牵引挂车”,同时增加“轻型牵引挂车”,我省“重型牵引挂车”和“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参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牵引车”驾驶许可考试对应科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即:考生申请重型牵引挂车和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许可考试,科目一考试费为每人每次70元,科目二考试费为每人每次230元,科目三考试费为每人每次200元。

《通知》同时明确,申请人驾考时,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当场免费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并参加所有项目考试,考试费按申请人报考的考试科目收费标准重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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