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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执纪监督校园“阳光分班”解民忧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上个月学校高一年级的分班,尽管我儿子没有分到年级主任周老师的班上,但很公平,我知道你有难处,也不怪你,给你增添麻烦了!”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的纪检监察组长刘国锋接到朋友老李的感谢电话。“没事,这件事没有能给你帮忙,还请你理解。”刘国锋脸上露出了笑意。

“这次分班公开、公平、公正,程序摆在桌面上,学校还请我做为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没有任何人情关系打招呼,我很满意。”高一年级“阳光分班”刚一结束,老李就按奈不住内心的激动,给刘国锋打来电话,向老朋友就年前打招呼分班一事表示歉意,并给临澧一中“阳光分班”工作打了满分。这位学生家长的老李的“愁事”,还牵出了一项监督工作的原委。

新年伊始,为均衡配置教师资源,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清廉临澧”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学位”中“择班”“择师”问题,压实学校党委主体责任,临澧县规定,学校实施“阳光分班”方案,维护教育公平,保证良好教育教学秩序。“阳光分班”工作方案、流程,事前要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介入,全程跟踪。

派驻纪检监察组收悉学校党委“阳光分班”的初步方案后,主动介入、积极作为,执纪监督正式启动,对学校“阳光分班”流程方案及时把脉,全程跟踪,解决学生家长的“急难愁盼”。为做实做细,让“阳光分班”工作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事前“三查”,一查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是否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是否坚持了“公开、均衡、随机”的原则,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漏洞;二查学科组合班级确定情况、学生选定学科组合情况、班主任及学科教师安排情况、学生成绩册及班主任综合评分情况;三查计算机数据录入情况,参与分班的学生是否应录尽录,参与加权赋分事项是否应录尽录。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现场监督,监测现场是否存在打人情招呼、不按规程操作,“阳光分班”结果和班主任抽签结果是否张榜公布,电话回访家长对“阳光分班”的满意度,把意见、建议和满意度全部反馈给学校党委,让学校进一步改进完善方案。

由于一系列监督组合,该县学生“阳光分班”工作赢得老百姓的认可,较好地解决了困扰家长的学生择班、择师“愁事”,使多年来因分班不均带来的突出矛盾和难题得到有效缓解。“运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实行阳光操作,舒缓群众‘心头患’,积极地回应了学校及学生家长的关切,引发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临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临澧县纪委监委章剑波李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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