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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兴龙代表:及时"亮剑"让网络诽谤寸步难行

全国人大代表、西华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苟兴龙

全国人大代表、西华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苟兴龙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检察日报记者杨璐嘉)3月8日,张军检察长作最高检工作报告,其中提到“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随后,#从严追诉网络诽谤等犯罪#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以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为例,网络诽谤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甚至是无法弥补的损失,并且存在维权成本高、举证难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西华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苟兴龙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有责任对严重侵犯公民人格权等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及时“亮剑”,强化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继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自诉转公诉,检察机关接续发布公民人格权保护指导性案例,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起诉3436人,同比上升51.3%。

“起诉相关案件大幅上升,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同时也彰显了维护网络秩序、社会秩序的司法自觉。”苟兴龙代表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从严打击网络诽谤等犯罪行为,以治“标”促治“本”,通过出台典型案例,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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