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冯丹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重庆市科协主席潘复生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检察日报记者于潇见习记者单鸽)“去年我在审议‘两高’报告时提出,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了最高检的回复,详细介绍了最高检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回忆起那次与检察机关的互动,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冯丹至今印象深刻,“当时觉得特别感动,检察机关的工作很高效,回复很及时。”
在冯丹代表看来,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激发创新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做了很多工作。特别是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企业合规工作,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给了企业很多帮助。”冯丹代表说,“我身边就有学生自己创业,出现过因自身意识不够而侵权的情况,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因此,检察机关的这项举措真的很有必要。”
“我还注意到,检察机关及时通报知识产权检察履职情况和重要办案数据,发布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积极营造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冯丹代表告诉记者,“社会各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加强,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努力。”
“要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提高科学素养,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采访中,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重庆市科协主席潘复生多次强调,“科学素养提高了,才能制定更好的规则和标准,才能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潘复生代表表示,一方面要保护好中国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好国外的知识产权,以推动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了解到检察机关对外参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外磋商谈判,对内推动相关案件依法妥善办理,聚焦案件办理疑难复杂问题,促进执法司法标准统一的种种举措,潘复生代表表示赞同:“法律规则越完善,检察机关办案就越清楚越高效。”
“最高检制发的一至七号检察建议都非常有针对性,效果非常好。”潘复生代表建议,“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可以参照这种方式,就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不完善的地方,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共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