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图/中国政府网
“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了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个老问题。就在此次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一份72242位青年参与的调查显示,在各类两会议题中,就业创业成为受访青年群体最期待的两会议题,占比74%。同时,68%受访者认为,就业歧视是最让人犯难的事。
一边是政府、社会层面不断呼吁消除就业歧视,一边是部分用人单位还在针对就业者的年龄、性别、地域等层层加码。矛盾之下,更需要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完善就业保障,为就业者提供一个安心的、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就业环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实际上,今年两会的代表委员们也对就业问题格外关注。如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就建议,逐步放开公务员录用的“35岁门槛”,倡导全社会招工消除职场年龄歧视;民进中央则更进一步提出,要及时开展反就业歧视立法调研,尽快出台“反歧视就业法”,为公平就业提供法律保障。
▲2021年11月28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在全国各考区统一举行,考生在等候进场时复习。图/新华社
拿所谓的“35岁门槛”来说,这是一种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实施于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录用制度,有其特殊的时代注脚,却被一些企事业单位效仿,在整个就业市场形成一种人才限制。甚至直到今天,“35岁门槛”依然是一些职场人的“玻璃天花板”。
但很显然,与30年前比,如今的社会环境、就业形势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中,35岁至45岁正是一个人积攒了足够的社会与职场经验,能够为所在领域创造更多价值的“当打之年”。因此,对年龄等因素进行过多限制,仍将35岁视为职场硬门,不免有些简单粗暴,且不合时宜。
我们常说“不要给人生设限”,而一些用人单位却人为地给就业者打上年龄、性别甚至地区等限制性标签,看似是在筛选劳动力,其实也是给用人单位套上了一道限制发展的枷锁。
“35岁门槛”,只是职场歧视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打破这个“门槛”,也只是一个开始。真正消除歧视,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就业环境,不仅需要将年龄、性别等“硬门槛”从招聘启事中抹掉,更要消除一些单位用人意识上“软门槛”,真正做到任人唯贤。
当然,在此过程中,也需要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发挥主动性,对用人市场予以引导、规范。期待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的具体举措能及时细化落实,尽快为职场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友好的就业环境。
作者|拾微(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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