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扬州市3月1日电(通讯员胡雨婷)“您好,您的借款已逾期,请按时还款,否则会影响您的征信……”2021年5月,刘女士接到这通催款电话后百思不得其解后,最终拨通了报警电话。
2015年,刘女士因琐事与旁人在菜市场发生争执,一气之下报了警,然而警方在确认报案人信息时,却说身份证上面的照片不是刘女士。警方为刘女士出示系统里的身份证,刘女士发现警方系统上面的照片变成了妯娌王某,这让刘女士大为不解。
刘女士立刻与妯娌王某取得联系,得知在2014年期间,因刘女士一家长期在外打工,为方便处理农村老家事务,刘女士将户口本等个人证件暂放妯娌王某处代为处理,而当时王某想在宝应老家的商场上班,但由于年龄超出商场招聘限制,恰好刘女士年纪较小,王某便用刘女士的个人信息办理了身份证,并顺利入职,至此开始以刘女士的身份生活。
因刘女士人在外地,没办法立刻回家处理此事,想着跟王某毕竟是亲戚,个人信息也只是用来方便入职,就没再管这件事。
2021年,此时距王某办假身份证已经有7年之久,5月27日这天,突然有人打电话给刘女士,督促其尽快归还欠款。刘女士想到自己的身份证可能还被王某冒用并用于借贷。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刘女士便选择了报案。
经查,2015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王某利用刘女士的身份在多家银行共办理信用卡5张。截至案发,王某冒用刘女士身份证办理的5张信用卡及一张副卡尚有8万余多元欠款尚未偿还。并且,王某还以刘女士的名义,在多家小额贷款软件借过多笔钱款。
近期,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